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报送的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24路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
二、项目性质(用途)
市政道路。
三、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24路方案设计道路走向为南北向,南起横1路,北至横21路,实施长度293.22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30Km/h,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该道路工程主要依据《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纵24路、横21路片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等上位规划最新成果,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24路方案设计内容齐全,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副楼3楼)。
(二)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24路项目现场。
(三)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nnxn.gov.cn/rmzfzcbm/zrzyj/)。
五、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途径
项目将从2026年8月18日起(共3天)在今日头条(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7日)反映至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1-5600912,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12)。
特此公示
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