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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通知

撰写时间:2026-07-28 10:09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南宁市兴宁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

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政务发〔2026〕7号)精神,我局组织了南宁市兴宁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体格检查、网报现场确认等相关程序,认定范茂英等199名社会申报人员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就领取2026年上半年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场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8日至8月14日,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主楼1306办公室,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15:00-18:00)。

二、邮寄领取时间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领取”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在2026年7月28日起通过邮政EMS到付形式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付,派送人员将在送达时按照EMS规定的运费标准收取费用。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

三、现场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一)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领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建议采用A4纸单面复印,并确保身份证头像及各项信息清晰可辨。

四、领取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1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报人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中(申报人需自行核实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中,避免遗失。一般有编制的申请人交给单位人事干部;还未就业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的交到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如教师资格证书需要补发或换发,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程序进行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的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二)应届毕业生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学历信息补充,未完成学历补充人员证书暂不发放,请完成学历信息补充后及时电话联系,另行预约发放时间。(注:学历信息补充需点击设置为补充学历并显示教师资格证号后方为补充完成。)

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3290742。

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

        人员名单

2.授权委托书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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